东莞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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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根据《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东莞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因公司原因导致少缴或未缴公积金,必须依法办理公积金补缴。具体哪些情形可以办理补缴呢?补缴需满足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东莞住房公积金补缴


  【承办单位】: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区镇办事处


  【相关业务】:东莞公积金缓缴或较低比例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办理公积金补缴:


  1、未按照规定的缴存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未按时为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3、经批准缓缴,效益好转后,应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4、依法需要补缴的其他情形。


  补缴条件:


  1、申请补缴时已设立职工公积金账户;


  2、申请补缴时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


  补缴材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若申请人工资是市财政统发的,另需提交《财政统发行政事业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拨款申请表》)。


  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进行审核;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盖章;


  3、单位经办人携带已盖章补缴书到开户银行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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