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险可以报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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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南京生育保险可以报哪些


  1、 男职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分娩及流(引)产;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并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中断期间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以《就业登记证》核定时间为准)的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的计划生育手术;


  6、在原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已退休的女职工实施取出宫内节育器或流(引)产手术。


  二、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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