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通知_中国社保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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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公积金〔2022〕16号

中心各部门,各管理部:

为全面落实市营商环境“深化年”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服务“公积金e网通”服务品牌创建,助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和人才引进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精神,对缴存职工购买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上浮。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住宅建筑时,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中的借款人个人贷款偿还能力参考值上浮20%,总额度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二、依据《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计划》《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持有彭城英才卡四星级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测算可以上浮20%,总额度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三、扩大组合贷款业务合作范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新增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家合作银行。

四、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的,仅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且有产权的职工可享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权利。以下情况不予办理“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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