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逐月正常还款在哪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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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余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逐月正常还款在哪办理


  新余市长兴街35号


  二、新余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逐月正常还款批准的条件


  申请人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正常还款含提前部分还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对应月当月提取一次,批准予以受理的条件:


  1、提取对应月为贷款还款起始月,从还款起始月起,每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2、上一还款年度的还款明细是指贷款银行出具的公积金提取对应月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由贷款银行信贷部门打印并盖业务公章。各商业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不完全一致,但应具有以下相关信息:借款人姓名、还款日期、本金、利息、贷款余额、贷款合同号或借据号或还款账号等。


  3、提取配偶或其他共有权人公积金余额的,须同时申请办理,另提供其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三、新余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逐月正常还款依据


  《江西公积金贷款条例》


  第二十三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四条 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为提取人出具提取证明。按本办法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五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利率,为职工提供贷款由各级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按缴存公积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实行限额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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