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开泵车出事故致死驾驶员有责任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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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开泵车出事故致死驾驶员有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工地开泵车时造成他人死亡的,是属于职务行为,事故责任应该由公司承担,但如果驾驶者有严重过失的,由驾驶者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死亡认定条件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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