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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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二、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带什么材料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核实,并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住房公积金支取款凭证》,同时在表证上加盖印章。
2、职工凭单位填制的《文山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经中心审查准予提取的,签发现金或转账支票交提取职工,职工凭身份证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资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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