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多久可以领退休金
交多久可以领退休金
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我国相关法规的其他基本养老保证待遇的,可按月领取相关待遇。
(1)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2)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相关法规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3)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4)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按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衔接方法合并计算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下同)没有达到相关法规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相关法规缴费年限的,口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相关法规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缴费补贴。
(5)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相关法规缴费年限,不继续缴费(含一次性缴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不领取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至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为止,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能领多少退休金
能领多少退休金?
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同的是,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与入户时间长短有关。
从2020年1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322元;
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为每月483元,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2020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月加发100元。
加发的基础养老金,从达到相关法规年龄的次月起按相应标准加发,2020年1月1日前已达到相关法规年龄的,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相应标准加发。
各相关法规年龄加发的基础养老金不做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