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购买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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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莆田购买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审批表、支取凭条交所在单位核实,并由单位盖章确认;


  2.职工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3.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后随即审核相关材料并予以审批;


  4.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二、莆田购买商品房提取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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