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一、骨折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事故发生72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填写《事故伤害报告表》
并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注明就诊日期且无诊断专用章无效)
5.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签名、按手印、联系电话)
(加班等特殊情况要书面说明)
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医疗期满后申请待遇结算时需提交的材料:
(1)、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3)、工伤职工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4)、门诊病历、诊断书原件、住院治疗的诊断书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工伤职工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一致),用药明细单或用药处方加盖收费章(收费章要求字迹清晰)
(6)、各项检查项目的报告单(复印件)
(7)、治疗费的治疗明细清单、住院费用的明细清单(原件)
(8)、交通事故,必须出具公安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经法院判决的,要出具法院的判决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因工死亡职工申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提供的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亡职工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的材料
(4)供养亲属的户口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养亲属抚恤金从工亡职工死亡的次月开始计发。
二、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