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异地买房跨省公积金如何办理?
山西异地买房跨省咋办理
对于在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如果在非缴存城市购买住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以跨省办理。
第一种情况,缴存职工只有在购买自住住房的才可使用。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携带购房权证(原件)(法定购房权证的登记日期为2015年1月1日之后)、购房发票(或者收据)(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人或者配偶的户籍地与购房地一致的户籍凭证(或者配偶在购房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原件,缴存凭证可以是纸质版,也可以通过缴存城市中心的网厅、APP等渠道获取)、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地与购房地不一致或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一类卡/折(原件)。
第二种情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也可办理。缴存职工或配偶在异地办理了住房贷款,且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2个月以上。在申请办理时可携带借款合同(原件)、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距提取日之前12个月内还本付息的有效凭证)(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一类卡/折(原件)。但需要注意的是,自贷款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需与上次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间隔12个月。
相关证明明细可APP打印
很多太原市民咨询“互联网渠道下载打印《贷款结清通知单》和《个人贷款还款明细》的问题”。对此,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太原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手机”APP,自助下载保存打印《贷款结清通知单》(以下简称“《结清证明》”)和《个人贷款还款明细》(以下筒称“《还款明细》”)。
需要注意的是,《结清证明》和《还款明细》仅提供主借款人本人下载使用,其中《结清证明》每月可下载三次,《还款明细》没有下载次数限制,借款职工需要对电子及纸质版《结清证明》和《还款明细》进行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