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事指南
一、茂名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地点
办理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海滨二路106号二楼公积金信贷业务窗口1号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茂名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条件
1.提前结清需还款满12个月方可申请;
2.提前还款的金额包括:贷款余额及上个月还款日至还款申请日的利息,请提前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金额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直接扣取,不足额的不扣取;
3.若存在窗口办理的提前还款申请未撤销状态时无法受理;
4.若该笔贷款存在逾期未还的无法办理;
5.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此业务。
三、茂名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流程
1.申请。借款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申办地址或登录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2.申请人网上完成贷款还款确认。确认借款合同信息及还款金额,提交;
3.业务办结。
四、茂名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