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其中: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某"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其中: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1.4%之间。各省有本地法规可查询,绝大多数省份和视同缴费年限挂钩,R由各地测算后确定。推出过渡养老金也是有目的的,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解决养老保险法规实施前的未缴纳社保那一段视同缴费年间的养老金。
需要提醒一下的是,过渡性养老金与过渡期新老方法增长10%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计算结果以当地给出的额度为标准。
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在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中,计算"中人"临界点之前的养老金。
它是为解决"中人"无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而设立的。因为在"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其在"统帐结合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就没有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此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之外,还应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即参加工作至"统帐结合"之间)的养老金。
"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对统一之前实行"方法一"和"方法三"的地区而言,"本人缴费年限"为该地区实施"统帐结合"、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对原实行"方法二"的地区而言,"本人缴费年限"为实施统一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