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23年 (2023年生育保险暂未出炉)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35

  成都市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21年 (2022年生育保险暂未出炉)


  险种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缴费基数下限(元)月工资收入介于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缴费基数上限(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8%3416实际工资收入18630


失业保险0.6%0.4%3726实际工资收入18630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无3726实际工资收入18630


  基本医疗保险7.5%(含0.6%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3726实际工资收入18630


  生育保险0.8%无3726实际工资收入18630


  二、缴费比例


  (一)、单位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0.8%


  (二)、个人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


  特别提示:


  1、根据川医保规[2019]4号文和成医保发[2019] 30号文内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根据成医保办发[2019] 42号文内容,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费率由1%调整为0.8%。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率下调的部分(0.2%) 调增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率。


  三、缴费方式


  1、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


  2、用人单位改制、重组后,应由改制、重组后的单位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依法倒闭应依照法定程序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


  3、我国机关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其所在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有关法定在支出预算中列支;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在管理费中列支。


  四、缴费日期


  当月20号


  五、缴费时限


  用人单位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都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缴费未满12个月的,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法定进行支付。


  温馨提示:


  1.对于有生育意愿的个体参保人员,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自愿继续缴费,按原方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中断不超过3个月并且补缴的,算连续缴纳,不影响报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