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收费吗
一、葫芦岛社会保险费断缴补激申报收费吗
不收费
二、葫芦岛社会保险费断缴补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节选)
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三、葫芦岛社会保险费断缴补激申报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节选)
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三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
四、葫芦岛社会保险费断缴补激申报办理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3楼17、1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