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出生登记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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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泰安市出生登记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


  二、泰安市出生登记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大中专院校的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学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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