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并轨怎么实施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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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问养老保险


  现在,中国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家家有老人成为非常普遍的局面。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伴随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同时,养老保险存在多种制度并行,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征。如何加快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热切期盼。


  第一问、养老保险制度何时才能完善


  公平性不足。因身份、地区、行业等不同,不同人群参加的养老保险制度类型也不同,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差别较大。比如,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以来已连续提高10次,目前每月为2000多元,而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只有55元;再如,有研究统计,2013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是企业退休职工的2.1倍。


  可持续性弱。在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中,各方面主体责任不是很清晰,补充养老保险发展滞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尚无具体政策,多层次保障体系尚未形成,使制度的可持续性难以保障。另外,养老保险基金缺乏科学、高效的投资管理机制,保值增值渠道单一,也影响了制度的长远发展。


  统筹层次低。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实际运行中,省级调剂的力度还不够,未充分发挥统筹共济的功能,大部分养老保险基金还处于分散统筹状态,造成地区间负担畸轻畸重,影响了制度的效率。


  兼容性不强。多年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取按人群设计、分部门管理、各地区实施的“单兵突进、重点突破”方式,出现了人群分割、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的状况。随着人员流动规模不断扩大,由于相关制度衔接不够、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原因,参保人员跨制度和跨地区流动仍有不少障碍。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农民数量已达2.69亿,约占总人口的1/5,因养老保险制度流动性差,他们参保积极性不高。


  第二问、养老保险制度往哪儿改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多条腿走路”,至少有4种养老待遇制度,分别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的人把它称为“多重双轨制”或者“多轨制”。下一步,就是要加快不同制度的并轨步伐,更加体现制度上的公平性原则。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已经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并轨方案也将在2014年年内出台。


  逐步上水平,让基本养老金“水涨船高”。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加,国家和地方的财政实力增强了,就能拿出更多的钱来补贴基础养老金,让人们更多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建立保障水平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物价变动等因素,实现养老金的合理稳定增长。


  强化多层次,形成“重担大家挑”的局面。一个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只有国家、企业、个人多方参与,才能“众人拾柴火焰高”。目前在我国的养老体系中,国家和企业承担了大部分,其他力量没能充分发挥出来。下一步要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鼓励个人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加快形成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总的看,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是改革的方向,但在养老金待遇上不宜完全拉平,搞简单的“一刀切”,从而产生新的不公。应按照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原则,建立符合各类职业、各个群体特点的制度安排,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机会和权利。


  第三问、城乡养老并轨怎么实施


  统一新农保和城居保,不是简单的“1+1”,而是在总结成功经验基础上的改革创新。当前最重要的是,在坚持“三个不变”,即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不变,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不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将现有的两项制度有机整合,实现从制度名称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四个统一”,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制度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这使城乡居民缴费有了同等的自主选择权。


  统一管理服务。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经办机构;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管理、监督和投资运营。


  统一信息系统。整合现有新农保和城居保业务管理系统,形成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实时联网,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方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领取待遇和关系转移。


  第四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怎么改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破冰。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作为2014年的重点工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方案。2014年7月1日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改革总的目标就是要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在统一制度安排下,承担同样的缴费义务,享受平等的养老保险权益。


  “最美桑榆景,人间重晚晴。”这是我们对老年生活的美好期许。有理由相信,通过改革的不断深入,养老保险制度将焕发新的青春活力,为人们提供一个人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安”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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